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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成人高考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17-08-22 浏览:

内容提要: 2017浙江成人高考加分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

2017浙江成人高考加分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①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少数民族考生。

     ⑦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⑧年满25周岁(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政策加分的考生,取其加分值最大的加分项目。

3、.对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超过20分。

4、.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专升本,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

5、.招收“双元制”的高职在录取时采用以下加分政策:首先执行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加分政策;其次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的考生加20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加30分。统一加分政策优先于职业资格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得累计加分,按其中最大加分值项目加分。

职业资格加分只有在报考“双元制”高职专业时有效,其加分值不直接计入考生考试成绩。
录取时如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可以在专科(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报考家政服务类专业的考生,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如在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医学护理类专科专业最低可降至同类分数线的70%,其他专业可降至同类分数线下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