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成考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3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

内容提要: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是由邓小平同志题写...
一、学校概况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是由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综合性质高校。

       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希望宁波大学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校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海内外"宁波帮"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始办学历程;1992年列入全国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1995年通过原国家教委首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2000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省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成为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学院、10个校级直属研究机构、3家直属附属医院。据ESI公布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科学等6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拥有省一流A类学科7个、省一流B类学科6个。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5个,本科招生专业60个。 

       宁波大学齐全的学科专业、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一流的教学设施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和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目前,学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网络化的办学体系,现开设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20个,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4416名,在省内建立了多个函授教学站(点)。经过多年的努力,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荣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各一项,现为国家级"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已经成为浙江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品牌,综合实力全国领先,为广大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成才环境。 

二、宁波大学招生专业(院校代码:426) 

      从2020年起,宁波大学已完全停止高起专学历教育招生,只招收函授及业余形式的专升本学历教育学生。2023年拟招生专业见下表: 
2023年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
序号 层次 学习 形式 科类 专业名称 最短学习年限 入学测试科目
1 专升本 函授 经管类 工商管理 2.5年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2 会计学
3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人力资源管理
5 物流管理
6 市场营销
7 旅游管理
8 金融学
9 行政管理
10 函授 理工类 土木工程 2.5年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11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12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4 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 2.5年 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15 学前教育
16 业余 医学类 临床医学 2.5年 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17 业余 文史中医类 英语 2.5年 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18 汉语言文学
19 函授 法学类 法学 2.5年 政治、外语、民法
20 函授 艺术类 音乐学 2.5年 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最终的招生计划以浙江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1、专升本:取得教育部审核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录取后供高校复核报考资格)。 

    2、报考医学类各专业的考生按国家和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从2018年起入学的法学专业考生,其继续教育学历将不能作为国家司法考试的依据。 

四、报名方法 

       9月份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cr.zjzs.net(我院可免费接待网上报名及电话咨询); 

      * 本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的社保证明。外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凭我省居住证或报名所在地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五、考试与录取 

    1、考试时间:10月底(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考试科目:各科目考试均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科目
文史中医类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 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 政治、英语、民法
教育学类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医学类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3、录取原则: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4、对于录取考生人数不足开班要求的专业,学校在征询考生和教学点意见基础上有权调整到本校相近专业或本部就 

六、毕业与学位 

        学生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宁波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分与学费 

        实行学分制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复我校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

        专升本75学分,最短学习年限2.5年;学分学费标准:艺术类每学分160元;工科、医药类每学分132元;文史、财经、政法及其它类每学分118元。 


八、学习形式 

        采用面授教学、网络教学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其中文化素养课程已经全部采用网络授课。面授教学每年分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春季安排在3月到6月,秋季安排在9月到12月,上课一般都安排在双休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574-28904099 18058561037 林老师 0574-28535059 彭老师 


        宁波大学为你的学习成才加油给力,  

        宁波大学的文凭、学位为你的事业争光添彩!